我校在評審國家勵志獎學金的過程中始終以《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實施管理細則》為基本依據,結合我校實際,詳細制定了《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評選實施暫行辦法》,對評審條件、原則和操作程序作出了明確規定:
申請人須符合:遵紀守法,遵守學校規章制度;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良;家庭經濟困難,生活儉樸;勤奮學習,積極上進,成績優異等各項要求。我校本著資助貧困生的原則,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,認真做好勵志獎學金的分配、評審等各個環節的工作。
在整個評選、公示、評審過程中,各二級學院都是嚴格按照公平、公開、公正的原則執行的,沒有發現以權謀私等現象。全校師生對我校初審確定的112名獲獎學生沒有異議,并上報教育廳核查批準中。